合同备案后全款买房收据丢了,我应该怎么做?
丢失买房收据能进行补办。开具发票、收据的开发商应当保存5年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购房者可以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与开发商协商一联复印,并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或者与开发商说明原因声明原收据作废,并重新开具。《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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