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有三十天吗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30天。但是在个别特殊情形下,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则需向检察院提交审定批准的申请。此时,检察院将根据收到的公安部门递交的逮捕申请书,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拘留一般的情况下就是30天。不过有时候公安局如果觉得这个人必须得逮捕了,就会去检察院申请审批。检察院会在收到他们提请逮捕的文件之后,尽量在7天之内给出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拘留这个事情通常情况下最多只能待30天。不过要是碰上了什么特殊情况,警察觉得有必要把你关起来的话,他们就得去跟检察院商量看看能不能抓人。然后检察院那边他们应该会在收到公安局请求逮捕你的文书之后的7天内,给你回复一个同意逮捕或者不同意逮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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